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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作者:机关事务中心站点管理员 来源:A 浏览次数:

2021年度车辆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局《乌海市财政收预算按照乌海市绩效管理办法》(乌财办〔2016〕649号)和相关规定,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在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我们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车辆运行经费项目监控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乌海市委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乌海市人大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乌海市政府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和乌海市政协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整合组建而成,为市政府直属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委政府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承担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我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我市机关事务工作。

2.参与拟订我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

3.承担指导、推进、协调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4.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

5.承担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更新、调配、处置工作。

6.承担市本级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车辆服务保障。

7.承担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8.承担市行政中心职工餐厅、厅级干部周转住房的运行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9.承担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情况

    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主要职能为负责统一管理市直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主要保障各单位日常公务出行、综合执法、调研等公务活动,并重点保障突发应急事件,市委、政府统一部署的重大活动等负责平台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平台的日常采购、车辆维修管理等工作。

2021年车辆运行经费项目财政下达预算190万元。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由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日常的运行维护及公务用车的支出情况,向乌海市财政提出预算经费的申请,并由乌海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的项目经费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确定的经费额作为项目经费预算金额。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2021年车辆运行经费财政下达预算指标190万元,实际支付190万元,费用支付过程中能够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项目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乌海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71号)和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乌海市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乌财办〔2016〕649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绩效导向、目标管理、科学规范和信息公开等原则,从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五、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管理由专人负责,保障公务车辆的日常维修维护,车辆加油、车辆保险、车辆备品、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 项目经济性分析。

    “2021年度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支出经费项目”由乌海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在评审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购,确定供应商和最终定价,最终项目实际采购成本控制在预算价格内,项目具有很好的经济性。

  • 项目效率性分析。

    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运维费财政支出项目,由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主要服务,通过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采购等有关管理工作。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

2021年度干部周转用房维护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乌海市财政局《乌海市财政收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乌财办〔2016〕649号)和相关规定,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在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我们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干部周转用房维护费项目监控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乌海市委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乌海市人大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乌海市政府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和乌海市政协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整合组建而成,为市政府直属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委政府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承担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我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我市机关事务工作。

2.参与拟订我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

3.承担指导、推进、协调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4.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

5.承担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更新、调配、处置工作。

6.承担市本级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车辆服务保障。

7.承担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8.承担市行政中心职工餐厅、厅级干部周转住房的运行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9.承担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概况

    干部周转用房,主要职能为负责我市外地交流干部公寓的物业管理;负责干部周转用房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干部周转用房以及餐厅的日常采购、管理等工作。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由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干部周转住房、餐厅运行维护费的支出情况,向乌海市财政提出预算经费的申请,并由乌海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的项目经费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确定的经费额作为项目经费预算金额。

2021干部周转用房维护费项目财政下达预算指标158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2021年干部周转住房全年费用为158万元。其中:公寓购置及维修服务费31.92万元,餐厅日常费用57.9万元,水、电、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68.18万元。费用支付过程中能够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项目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乌海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71号)和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乌海市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乌财办〔2016〕649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绩效导向、目标管理、科学规范和信息公开等原则,从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干部周转用房”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原则,设计了本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干部周转用房管理办法,公寓管理由专人负责,掌握公寓入住情况、生活服务等方面事物,接到公寓内设施出现故障情况等问题,及时联系部门负责人并通知维修人员解决,并做好记录;公寓及餐厅内日常采购物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

  • 项目经济性分析。

    “干部周转用房支出经费项目”由乌海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在评审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购,确定供应商和最终定价,最终项目实际采购成本控制在预算价格内,项目具有很好的经济性。

  • 项目效率性分析。

    干部周转用房支出经费项目由乌海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主要服务,通过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采购等有关管理工作。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

2021年度房地产信息平台维护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乌海市财政局《乌海市财政收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乌财办〔2016〕649号)和相关规定,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在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我们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专项支出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实施了重点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情况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乌海市委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乌海市人大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乌海市政府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和乌海市政协机关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整合组建而成,为市政府直属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委政府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承担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我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我市机关事务工作。

2.参与拟订我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

3.承担指导、推进、协调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4.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

5.承担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更新、调配、处置工作。

6.承担市本级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车辆服务保障。

7.承担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8.承担市行政中心职工餐厅、厅级干部周转住房的运行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9.承担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驻场运维服务费用合理支出,乌海市财政局下达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驻场运维服务费15万元。

该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实地驻场服务的方式对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审核、数据调整、数据更新、功能优化、漏洞修正、录入图纸信息维护以及日常办公用房相关辅助工作

    建设单位是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乌海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主要职能:负责平台数据审核;数据调整;数据更新;功能优化;漏洞修正;已录入院落图、建筑立面图、楼层平面图、房间、单位、编制、人员等信息维护以及日常办公用房相关辅助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乌海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71号)和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乌海市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乌财办〔2016〕649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绩效导向、目标管理、科学规范和信息公开等原则,从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乌海市“2021年度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驻场运维”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原则,设计了本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三、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一)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由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驻场运维服务项目费用支出情况,向乌海市财政提出项目资金预算申请,并由乌海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对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的项目资金预算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确定的资金额作为项目资金预算金额。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市行政中心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驻场运维服务项目专项资金15万元,财政下达预算金额15万元,根据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驻场运维费用的支出,2021年应支付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10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执行了相关审批流程,会计核算完整,能够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项目管理服务进行了评审,结合计划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项目服务按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

    2021年度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平台驻场运维专项资金项目由乌海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按合同一年支付一次,最终项目控制在预算安排内。

(二)项目效率性分析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平台驻场运维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未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

2021年度职工餐厅运转管理服务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乌海市财政局《乌海市财政收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乌财办〔2016〕649号)和相关规定,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在预算部门绩效监控的基础上,2021年度职工餐厅运转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实施情况如下: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了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负责统筹单位年度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统筹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负责审核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数据、确认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成员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负责统计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情况。

    预算绩效工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月统计预算资金使用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按进度拨付支出,保证单位预算资金使用合法 合规、按时高效。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由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职工餐厅管理服务费支出情况,向乌海市财政提出预算经费的申请,并由乌海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对乌海市政府办提出的项目经费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确定的经费额作为项目经费预算金额。

2021市财政局下达“职工餐厅运转管理服务费”预算指标536万元,全年实际支付536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及分析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市行政中心职工餐厅2021年平均人数为 85人,在此期间按时发放管理服务费,各项费用支出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得到保障,财政资金到位及时。

2021年服务管理费全年为536万元。其中:支付人员工资费用210.12万元,员工福利基金费用4.23万元。工会经费费用4.23万元,残疾人保障基金费用1.49万元,加班费用2.04万元,员工五险费47.71万元,公司管理费用17.85万元、职工培训费1.4万元、服装费用1.25万元、税金费用17.50万元。

    费用支付过程中能够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其经费,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超支等情况。

  • 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和市行政中心职工餐厅相关制度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项使用”。项目经费支出按月按进度支付,支出必须由经办人、部门验收人、财务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每个环节缺一不可。项目支出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科学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

  • 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制定合理的餐厅年度目标,并带领餐厅全体员工积极完成经营指标。根据餐厅实际情况与厨师长和师傅们共同商讨并制定适合就餐人员的菜品,提升菜品质量和品种的更换,并在实施过程中搜集就餐人员反馈意见加以改进。

    加强餐厅管理、规范餐厅的各项制度运作,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团结协作、优质服务。积极使用环保新材料、减排新技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条例的要求。做好节能减排、环保卫生工作。

    严把食材质量关,杜绝发霉、腐烂、变质的蔬菜进出库。加强餐厅员工的素质教育和礼仪培训。要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依法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各项综合服务的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抓出成效。

(二) 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管理及评估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绩效管理单位的业务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要求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及思想认识,将绩效评价、绩效监控融入到绩效管理中,提高绩效评价、监控的效率和效果,及时与资金使用部门沟通,按项目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进度及效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

2021预决算公开:2021预决算公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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