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内管资发〔2019〕25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提升办公用房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送办公用房信息数据。现2021年二季度办公用房信息报送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附件表格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与最新编本复印件一并报送至公房科(二级单位信息由主管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主管单位须对二级单位报送信息进行存档),信息变动较大的单位可联系信息平台调取图纸核对后报送。
公房科联系人:刘鸿鹏, 联系电话:2999636。
信息平台联系人:孙树科, 联系电话:2999617。
地 址:市行政中心A205。
附件:1.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变更信息登记表;
2.市本级党政机关核定编制数变更信息登记表;
3.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腾退)闲置登记表;
4.市本级国企、协会、民间组织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登记表;
5.市本级(租)借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登记表;
6.市本级出(租)借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登记表。
2021年6月8日